此次专项行动,一是通过加强对县域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二是加强对经营销售水产品农贸市场、饭店等的检查;三是开展定期专项督查行动,加大对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不得购买、加工、食用野生鱼类,不得售卖河鲜及相关菜肴等,坚决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流入餐饮经营环节;四是通过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箱、网上政府邮箱、举报热线等多渠道接受举报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一旦发现销售或虚假宣传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将会依法严厉查处。
截至目前,石渠县共检查农贸市场2个次,餐饮服务单位117家次,暂未发现有“长江禁捕”的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