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州人民医院已纳入我州州内医院同级别管理报销医疗待遇了!!!
由于我县临近青海省玉树州,按照就近就医原则,我县大部分群众愿意转诊至青海省玉树州,仅2019年到玉树就医人次就占县外就医人数的41%;属于跨省转诊,医保结算时门槛费高、报销比例低、群众享受待遇低,增加了我县参保群众的个人负担。(加之不能进行异地结算,造成群众垫付医药费用多、垫资困难,增加了参保群众的个人负担,拿回报销又加大审核任务。)
石渠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从方便参保群众就诊、维护参保群众利益出发,把积极推进青海省玉树州人民医院纳入州内医院同级别管理,作为惠民、便民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方面积极协调玉树州人民医院,负责对接工作,一方面积极与州医疗保障局积极申请,在州医疗保障局、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争取下,现已将青海省玉树州人民医院纳入甘孜州州内同级别管理报销医疗待遇管理,我县医保局已于今日与玉树州人民医院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此次服务协议的签订,标志我县参保群众、在玉树打工、或随父母(子女)在玉树长期居住的,以后到玉树州人民医院就诊,就不再是只享受省外三级医疗机构待遇,只需在我县医保部门履行转诊备案程序,就可以享受州内医院同级别管理(如:甘孜州人民医院)一样医疗报销待遇啦!!住院起付标准将由原来的700元降低为5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升为70%,如选择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增加5%。
(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周期长、垫支压力打、个人负担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