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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石渠县公安局扎麦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中,接到石渠县阿日扎镇林业巡防工作人员移交4名违规野外用火进行祈福祭祀活动的僧尼。
经查:石渠县阿日扎镇普公寺郎某某、学某、西某、扎某(女)4名僧尼违规野外用火进行祈福祭祀活动。该火源已被处警民警及时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石渠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扎某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对郎某某、学某、西某3人处以行政拘留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