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7日 03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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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汛期行洪安全,切实发挥河湖综合效益,本着“水域无障碍、沿岸无违建、河道无垃圾”的治理目标。2021年5月26日,石渠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县总河长办工作人员深入洛须镇开展河道违建物整治行动。
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依法拆除”的原则,对违建者实行“零容忍”,对洛须镇温拖村违建物业主单位劝诫教育,鼓励自行拆除,并下达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力争“和谐”拆除;对屡次劝诫不听、拒不整改的,组织河道违建强拆助拆联合执法队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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