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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渠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指挥调度管理权限划转至石渠县应急委员会组建为石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5-01 11:17:44
来源: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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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发202440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渠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指挥调度管理权限划转至石渠县应急委员会组建为石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委、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驻县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渠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指挥调度管理权限划转至石渠县应急委员会组建为石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石渠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指挥调度管 理权限划转至石渠县应急委员会组建为石渠  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 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指挥调度管理 权限的通知》(甘办发〔2024〕2 号)文件,决定将石渠县森林 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划转至石渠县应急委员会, 由县应急委员 会办公室(石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统一管理指挥调度, 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石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结合石渠“灾 多、灾频、灾重” 的实际,按照州政府要求,特制订《石渠 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指挥调度管理权限划转至石渠县应急 委员会组建为石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的实施方案》, 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渠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基本情况

石渠县地方专业扑火队伍2019年成立,全队共有100人,地方专业扑火队队员招聘应按照就近就地原则,选拔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年龄在18—45周岁的人员;有森林草原防灭火经验的森林消防和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伍军人、民兵,熟悉当地林情草情、地形地貌、气候物候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队伍经费保障

将专业防灭火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地方财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0%改善民生部分)和涉藏地区生态补偿资金等多种渠道予以统筹安排。

(三)工资待遇

防灭火队伍人员工资由原每人2000/月调整为每人3500/月。

(四)社会保险

以县林草部门下属企业单位成建制参保(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为防灭火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营房建设

按照安全便利、经济实用、靠近重点防火区域的原则,加大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防灭火队营房面积为1278平方米,确保满足队伍学习、训练、办公、会议、食宿、文体活动、装备存放等需求。

(六)单兵装备

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标准,为队员配备防护装备、野外生存用具和基本生活用品等单兵装备。每名队员至少配备扑火服1套、训练服2套、防寒大衣1件、防火鞋1双、训练鞋2双、睡袋1个、强光手电筒1只、防毒面具1副等装备。

(七)队伍装备

按照务实管用、安全高效的原则,配齐灭火机具、特种车辆、通讯指挥器材等扑救装备。每队配备接力水泵10台(套)、水带1000米、油锯10台、数字对讲机20部,以及指挥车、通信车、装备运输车各1辆和14座运兵车3辆等防灭火装备。

二、成立划转移交工作专班

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方综合 性应急救援队伍(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指挥调度管理权限的 通知》(甘办发〔2024〕2 号)文件要求,成立由县委、县政府 分管领导为组长,应急、林草、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石渠县森 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指挥调度管理权限划转至石渠应急委员会的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组长及成员名单

   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敦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洪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益西志麦  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林草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青美多吉  县人社局局长

 县医保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三、划转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2024 年 3月初前制定方案,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4 年 3 月 25日前,完成人员和物资清理交接;

2024 年 4月底前,全面完成队伍组建。

四、划转移交内容

一)指挥调度权限划转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方综合 性应急救援队伍(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指挥调度管理权限的 通知》(甘办发﹝2024﹞2 号)文件要求,石渠县森林草原专业 防灭火大队指挥调度管理权限将划转至县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 调度管理, 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石渠县应急管理局)承担 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以及多灾种抢险救援处置统筹、指导、 指挥调度,县应急委员会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指挥调度管理权限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二)日常管理权限划转

石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坚持属地管理,日常管理训练、 招聘等工作由石渠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石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队伍保障和经费渠道按照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委办发电〔2021〕40号)要求执行。应急、林草、财政等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资源整合、联防联动、队伍建设、综合保障。应急管理局、林草局要加强指导,全面推进石渠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 保指挥调度管理权限调整后, 日常训练不降标、工资待遇不断档、队伍人员不流失。

(三)队伍人员划转移交

按照划转工作要求,县林草局统计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 大队人员配备情况,将统计后的队伍人员详细情况移交县应急委员会。

(四)物资及内业资料划转移交

县林草局结合实际,全面核实清点灭火队配备的所有固定 资产、物资、装备、设施设备和涉及灭火队的内业资料, 由县 应急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在监督员的见证下,现场核对确认签字后进行移交。

(五)完成队伍交接后续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大队完成指挥调度管理交接后,

遇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及多灾种应急抢险等任务时, 由石渠县应急委员会统一进行指挥调度管理。石渠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石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队伍日常管理、队伍训练、实战演练、

购置装备等各项工作开展。

五、组建石渠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一)组织机构

1、机构设置

大队内设 3 个中队,12 个班(其中 9 个战斗班、1 个通讯 班、1 个驾驶班、1 个后勤班),大队设置大队长 1 名、教导员 1 名,副大队长 1 名, 中队长 4 名,班长 12 名由灭火队内推举产生。

2、会务制度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重大事项由队务会议研究,报应急委员 会决定,队务会组成人员: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 中队 长。会议主要研究:常态化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 防灭火、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总结各类应急处突救援经验,研讨各类专业救援技能战术战法。

3、队员入队誓词

我自愿成为一名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忠于祖国,忠于 中国共产党,忠于人民,刻苦训练,严守纪律,不怕牺牲,英 勇顽强,坚决完成任务,我愿忠于崇高的应急救援事业,同时

为我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二)岗位职责

1、大队长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委、应急委办(应急管理局)关于应 急救援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全面工作,对全 队的综合应急救援训练、行政管理、政治教育等工作负主要责任。

2)熟悉全队基本情况,根据上级的训练指示和要求,安 排部署全队的军事体能训练工作,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训练指标和任务。

3)做好行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作风养成,确保全队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4)严格落实战备、机动各项规定和措施,确保人员在岗率,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拿得下。

5)搞好装备、器材的保养、维护与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教导员职责:

贯彻落实县应急委、应急委办(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救 援的相关工作。政治教导员和队长同为全队人员的 “ 第一”负 责人,共同负责全队的工作,政治教导员对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

1)教育和带领队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队伍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3)协同大队长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前动员、宣传、组 织队伍发扬队伍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队伍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完成作战任务。

4)做好综合应急能力提升和执行任务中的政治工作。教 育和组织队伍学习应急救援专业知识,掌握设备装备性能,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开展竞技活动,调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熟悉队员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引导队员正确对待 分工、入党、考学、取证、奖惩、调动、伤病等问题、有针对 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队员处理好人际交往与涉法问题。

3、副大队长职责:

1)协助大队长做好分管工作。

2)协助大队长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抓好伙食管理,

抓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扑火装备器材和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保障扑火一线的物资调配和供给。

4)管理好全队的伙食、经费和物资、安排并落实内勤、

内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 中队长岗位职责:

1)对全中队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2)带领全中队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所属人员符合战备要求。

3)带领全中队完成各项学习、训练任务,提高全中队人员的整体素质。

4)带领全中队认真钻研综合应急救援技能,指挥全中队完成各项战斗任务。

5)带领全中队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培养优良作风。

6)掌握全中队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爱护同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进同志团结、增强集体荣誉感。

7)教育全中队爱护装备,严格执行装备保养、保管和使用规定,确保装备器材完好无损。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5、班长职责:

1)对全班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2)带领全班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所属人员符合战备要求。

3)带领全班完成各项学习、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整体素质。

4)带领全班认真钻研综合应急救援技能,指挥全班完成各项战斗任务。

5)带领全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培养优良作风。

6)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爱护同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进同志团结、增强集体荣誉感。

7)教育全班爱护装备,严格执行装备保养、保管和使用规定,确保装备器材完好无损。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6、 “ 哨兵”职责

1)了解并熟悉执勤目的,执勤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牢记并正确使用口令。

2)按规定着装,按时上哨,严密监视营区内外的情况。

3)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执勤情况。

4)做好哨位登记,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哨位的执勤设施和执勤用品。

7、队员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大队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端正,刻苦训练,努力提高军事和专业技能。

3)认真学习各类救援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救援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

4)爱护各类装备、器材,严格落实使用、保养及管理规定。

5)英勇顽强,坚决完成战斗任务。

8、司机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或转交他人驾驶;

2)按时开展车辆保养与检修,确保车辆出行安全。

3) 了解掌握本地区公路现状,确保出行路途安全。

4)熟练掌握车辆的驾驶与维修技术,严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无事故。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或从事与救援无关的工作。

6)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9、炊事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讲究卫生,积极改善伙食。

2)不断加强烹调技术学习,提高炊事技能。

3)严格执行大队各项管理规定,养成良好作风。

4)落实各项卫生制度,确保食堂符合饮食卫生标准。

(三) 内部管理

1、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实行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新进队员需岗前培训一个月,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 除工资外,按在编队员的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3、队员必须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全队人员符合战备要求。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划转工作专班要正确处理划转改革 与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 的关系,按照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划转过 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划转任务。县应急委办(县 应急管理局)要会同编办、财政、林草、人社、 医保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保障划转工作有序推进。

二)扛牢职责使命。石渠县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大队指 挥调度管理权限划转至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委会办(县应急 管理局)负责日常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石渠 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县应急委办(县应急管理局)要确保 职能划转衔接有序、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力度不减,切实做到 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 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划转后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能正常运转。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队伍划转后 “有专业人管、专 业化指挥、专业化作战”。县应急委会办(县应急管理局)要 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充分利用 6-9 月森林草原防火非特护期,组 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业务培训、多灾种叠加实战化应急演练, 提高队伍在事故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石渠高质量发展铸牢安全屏障。